河源追债公司妥善调处一起矛盾尖锐的离婚纠纷案件,促成双方达成协议
近日,河源追债公司妥善调处一起矛盾尖锐的离婚纠纷案件,通过承办法官坚持不懈的温情调解与细致工作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,并即时履行完毕,实现了“案结、事了、人和”的良好效果。
一、基本案情与矛盾焦点
原告李某(女)与被告张某(男)均系中老年人,婚姻存续数十年,子女均已成年。近年来,双方因感情不和,矛盾日益激化。李某离家出走并与他人同居,导致张某情绪激烈,双方及家庭亲友间争吵不断,关系降至冰点。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。本案看似为离婚纠纷,实则牵涉多年积怨、情感创伤、家庭伦理及财产争议,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,互不相让,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。
二、寻症结、找关键、融坚冰
面对此僵局,承办法官并未简单机械安排开庭审理,而是决定将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主线,采取“背对背”了解、“面对面”疏导相结合的策略,寻找突破口。一是深入探查,精准把脉。法官首先分别与李某、张某进行长时间深入沟通,倾听双方诉求与委屈,了解矛盾根源不仅是李某的离家及同居行为,更深层次在于长期缺乏有效沟通导致的信任彻底崩塌、情感严重撕裂,以及由此引发的激烈对抗情绪。二是巧借外力,激活纽带。鉴于双方子女均已成年且对家庭和睦有强烈期盼,法官将调解工作的突破口选择在当事人的子女及关键亲友上。多次主动联系其子女,从法、理、情多角度分析父母长期对抗对家庭、对子女(尽管成年)乃至对孙辈的负面影响,引导他们成为化解矛盾的“助推器”而非“加压阀”。三是分层沟通,逐步推进。在子女和亲友的协助下,法官采取“分步走”策略。先引导双方将关注点从相互指责转移到如何理性结束婚姻、妥善处理后续问题上。随后,就离婚意愿、财产分割、损害赔偿等焦点问题,分别进行多轮磋商,逐步缩小分歧。
三、释法析理促共识,倾力调解化干戈
在整个调解过程中,承办法官始终秉持司法为民情怀,将释法析理贯穿始终。
明晰法律底线:法官向李某明确指出,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的行为,不仅违背夫妻忠实义务,伤害了张某的感情,也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过错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无过错方张某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同时,法官也向张某释明,损害赔偿的请求需在法律框架和实际情况内考量,目的是弥补损害、抚慰精神,而非无限度的惩罚。
疏导对立情绪:法官引导双方回顾多年婚姻历程中的积极因素,理解彼此在长期生活中的付出与不易,缓解因激烈冲突而产生的仇恨心理。劝导双方认识到,继续僵持对抗只会加深痛苦,和平解除婚姻关系是对彼此未来的负责。
平衡利益诉求:围绕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,法官在充分考虑张某所受精神伤害程度、李某的经济能力、本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,组织双方进行务实协商。既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,也考虑履行方的实际困难,寻求利益平衡点。
四、协议达成即时履,案结事了双赢和
经过承办法官多次的耐心沟通、疏导,以及子女亲友的积极配合,双方的情绪逐渐平复,态度趋于理性。最终,李某与张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: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;李某自愿一次性支付张某离婚损害赔偿金46000元。李某在签订协议当日将全部款项当场兑付完毕。至此,这起历时长久、矛盾尖锐的离婚纠纷得以彻底化解,避免了可能升级的冲突,也消除了对子女家庭安宁的持续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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